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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转递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6-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学生档案的整理和派发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后学生档案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寄往接收单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学生档案的整理及转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档案装档材料:

1.学生登记表;(各学院提供)

2.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个人鉴定须本人签字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各学院提供)

3.学生成绩单;(教务处提供,各学院自行联系)

4.第二课堂成绩单;(各学院提供,盖院团总支章

5.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奖状或证书的复印件;(各学院提供)

6.处分材料;(学生工作处提供)

7.学生体检表;(学校卫生所提供)

8.组织材料;(团员材料由团委提供盖校团委章封档,团员证不装档;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阶段相关材料装档;党员、预备党员党籍材料,另行按组织部要求携转

9.实习材料;(各学院提供)

10.学年鉴定表;(各学院提供)

11.学籍变更材料;(学生工作处提供)

12.入学材料(高中档案、考生档案装档,小初高毕业证不装档);(各学院提供)

13.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14.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回执(示例详见附件10)

注意事项:

1.毕业生档案审核:学生档案严格按照要求装档,并按实际装档情况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审核移交明细》,一份移交学生工作处,一份学院留存。

2.毕业生档案派发分为种方式:

1送交长春市人才档案满足长春市城区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在长非公有制单位的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需填写附件2:《长春市人才中心存档毕业生统计表》不包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身份证不是22010开头的需提供长春市主城区户口本复印件,转长春市人才档案一律不封档,人才中心现场逐一核验是否满足条件

2)学生自带档案:升本或出国毕业生需提交附件5:《档案自带申请表》,就业单位要求的需单位出具《调档函》。

3)学校保存档案:参军保留学籍、休学、无故欠费未注册学籍学生

4邮寄档案不满足上述三种条件的全体毕/结业生及退学生

3.毕业生档案邮寄:档案转递地址由各学院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导出(教程详见附件11.12.13),按附件3:EMS客户端热敏订单导入模板格式补充信息完整后邮寄。学院需指派辅导员至学生事务大厅专用电脑录入邮政邮递系统,学生工作部对毕业生档案随机抽查,现场封档,根据实际录入成功的有效邮寄地址发放防水邮寄袋,学院自备工作人员装袋、贴热敏贴、打捆、转交邮政工作人员。

注意:

(1)为避免业生档案投递失败或丢失档案信息登记前,学生需与单位确认能否接收其档案并核实转寄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2)毕业生档案如有未寄达情况,学院在档案邮寄14天内提交附件4:《毕业生档案未寄达情况明细》纸质版。

(3)依教育部要求档案实际邮寄地必须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完全一致,修改转寄方式或地址必须先修改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再按学生修改信息邮寄。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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