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学校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申请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减免标准: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4)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者;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符合基本要求后满足申请条件(1)、(2)、(3)、可申请全额减免,符合基本要求后满足申请条件(4)、(5)、(6)可申请半额减免。
4、申请学费减免学生,须提供家庭住址所在地街(乡镇)、县(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的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学生本人或父母身患重病(符合国家关于重大疾病的规定),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诊断书等相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工作重点。本次减免重点为孤儿及特殊需要减免的,对于其他的特困学生采用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方式进行资助。
2、组织机构。成立学院、班级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应由主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班级评审小组应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不参评学生组成。各级评审机构在评审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3、评审。评审工作符合规定的程序,公开、公正、公平,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各学院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最终评选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对学生提出的异议及时做出处理。
4、拟推荐受助学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各学院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二次复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相关材料
学院、班级评审小组成立相关文件及评议相关内容、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公示表、学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院自行留存,以备检查。
各学院3月14日下午16:00前将减免学费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及佐证材料照片压缩包(每个学生独立文件夹,文件夹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佐证材料需真实有效清晰)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孔鹤老师企业邮箱,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6115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