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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家庭经济状况,学校决定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学校确定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对象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相关标准进行评定,921日上午11:0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学办主任签字,盖学院党总支章至学生事务中心G1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1、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2须宏校验合格)电子版发送至孔鹤企业邮箱,本次汇总须统计21级、22级、23级全体同学,汇总表按年级分开

下列相关纸质材料由学院自行保存,学校不定期进行抽查:

1.各学院、各班级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本学院、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鉴别一般困难、特别困难两个档次

2.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经困生资助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

3.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附件4只需本人承诺即可,不需要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4.已经在家庭所在地建档立卡的学生、孤残学生、最低家庭生活保障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仍须在学校登记建档(除本人自愿不建档外)提供相关证明

5.已在学校建档无信息变更的21级、22级老生只需按年级填写附件1、附件2,无需二次提交申请表;调整困难档次及补充建档老生需与23级新生同步填写附件3.4并提供相关证明。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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