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乘车优惠卡办理相关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火车乘车优惠卡管理,现制定相关须知如下:
1、火车乘车优惠卡为在校大学生乘坐火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时使用,已毕业或有其他学籍异动不在校的学生不能享受此优惠。具体使用时间按照国家铁道部相关规定执行,每年享受4次乘车优惠。超过次数不能享受优惠。
2、每学年初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处办理火车乘车优惠卡充值工作,办理优惠卡免费。为避免充值次数过多违反相关规定,集中充值后之后不再为个别学生单独办理充值。
3、乘车优惠卡不得损坏、任意粘贴,避免与手机等强磁场物品接触消磁,因个人原因导致乘车优惠卡失效的由本人负责,不予补办。
4、办理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410)。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