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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0-13 浏览次数:

 

 


吉教资助 [2015]48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高校:

按照《关于报送本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03号)文件要求,省学生资助中心定于11月16日-19日收集省属高校2015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申请和审核工作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根据今年我中心收到的入伍学生咨询电话记录分析,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教育资助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资助申请程序、资助资格的宣传,使符合入伍资助资格的学生及时申请和获得资助。重点宣传以下两方面:

(1)申请表应经学信网登记、征兵网报名后网上输出打印。

(2)获得资助的入伍大学生应该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加强资助资格的审核

按照吉财教[2014]414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应及时开展入伍学生教育资助工作,要保证学生申请材料完整、内容真实,并应通过学籍系统核实学生的学籍、学历等信息。

二、加强资金管理

1.加强发放管理

各高校应按照吉财教[2014]414号文件要求,对上报材料完整、并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及时下发资助资金,并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2.做好资金清算

今年8月,省财政厅已经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5] 818号),下达了2015年预拨资金并调整了2014年资金余缺,各学校要及时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三、上报材料

1.上报2015年秋季发放统计表

学校向省学生资助中心上报2015年资金下发情况汇总表,包括《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附件1)和《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报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上表内资金应该是在2014年秋季批次以后申请资助并发放的资金,包括今年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和往年入伍补报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的资助资金。

省学生资助中心收集学校上报的资金发放统计表(附件1,2),汇总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资金清算依据。没有申请学生的学校提交“没有2015秋季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申请的说明”,该说明盖公章后传真即可。

2.上报个人申请材料和明细表

学校上报附件1、2内包含的、每个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明细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不得在网上传递明细表。

省学生资助中心对明细表中资金依据《申请表》进行抽查核对,发现不一致的责令学校重新核算应发和实发资金。如发现申请材料、学籍、学制、学费、资助年度等问题导致资助资金核算错误,则该错误资金不列入实际下发资金,已经下发的资金由所在学校负责追回。

3.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各学校对本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与统计表同时上报。该总结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宣传频次、形式),接受学生申请和审核情况(过程和人数),资金发放情况(人数、资金数、发放过程和方式、发放组织管理和档案管理)等。

四、上报安排

1.上报形式

学校由专人送交纸质正本材料和附件1-3电子版到省学生资助中心。明细表和《申请表》抽查后退回学校保管。

2.上报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7日到19日。地点:省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许晓龙,电话:0431-8088 1523,170 9439 3952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日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吉林体育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北华大学,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四平职业大学,长春大学,   吉林省教育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7日

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工商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长春科技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   通化师范学院,延边大学,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长春师范大学

18日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9日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建筑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吉林动画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建筑大学,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另行下发):

1.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

2.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报表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教育资助明细表--毕业生、在校生、复学生

 

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