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不符合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资格的学生取消已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并由原学院重新评选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进行替换,现对取消学生、取消原因、替换学生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取消学生班级 |
取消学生姓名 |
原获助等级 |
取消原因 |
替换学生班级 |
替换学生姓名 |
1 |
道桥工程学院 |
建筑20302 |
张兴旺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保留学籍 |
路桥22301 |
刘海龙 |
公示时间:7月12日--7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替换学生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31-8554138反映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