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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第三次统一办理学生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6-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学生证是学校签发给获得学籍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为深化我校以生为本,服务育人的教育理念,现开展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第三次统一办理学生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未办理过学生证首次办理学生证的学生(限22级在校生);

2.更名、学籍异动、乘车区间变更的学生(21级三年制及22级全体在校生);

3.学生证丢失确需补办的学生(需在任意一家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并提供报纸原件)。

二、具体时间:

1.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名单并填写附件1,6月19日早8:00-9:00至学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领取空白学生证,领证数量以填表数量为准(更名、学籍异动需提供相关材料,乘车区间变更需填写附件3);

2.以学院为单位6月20日将照片及信息准确的学生证交至学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需提前填写附件5并交身份证,现场系统录入(乘车区间参考附件4)。具体时间:8:00-9:00道桥工程学院,9:00-9:30汽车工程学院,9:30-10:30管理工程学院,10:30-11:00交通信息学院,13:00-13:30机械工程学院,14:00-15:00航空学院,15:00-15:30轨道交通学院,15:30-16:00国际教育学院。

3.以学院为单位6月21日9:00-10:00至学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领取注册完毕的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