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就2015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授理时间
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0日
二、工作流程
1、申报受理:各学院学办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组织本学院学生申报,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中的申报五个条件、转专业理由、德育成绩及转出人数不超过专业班级人数的10%的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填写《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 1月5日结束;
2、成绩统计:学生高考类别、高考成绩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填写;学生第一学期期末平均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填写;德育成绩由各学院学办负责填写(要求德育成绩加减分情况说明附后);学生综合成绩、转入专业排名由学生处计算后填写;
3、申报复核:学生处协调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对初审通过学生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1月7日结束;
4、确定指标:由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指标,并予以公布, 1月8日结束;
5、录取:由学院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按照学生高考成绩(10%)、第一学期末各科平均成绩(60%)和德育测评成绩(30%)的加权求和方法计算学生转专业最终成绩,按申报转入专业进行成绩排序,择优录取,1月15日结束;
6、审批:由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月20日结束;
7、公示:学生处负责对拟批准实施转专业同学进行五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8、编班:对公示期无问题的学生由学生处协调教务处、学院学办对转入同学进行分班,确定学号;
9、学籍异动:学生处对转专业审批通过同学的相关信息资料报吉林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备案,下学期开学初,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已修课程确认
转专业后,学生已学公共基础课成绩互认,转入专业已开过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成绩由学生自行学习,参加下届学生相同科目考试后取得。
四、学费变更
学生转专业当年按原专业标准缴纳学费,不得有欠费行为;转专业后,学费自下一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标准缴纳。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