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四、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校辅导员、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兼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校大学生朋辈心理帮扶工作。
九、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建立高危人群预警机制。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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