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于在2024-2025-1学期办理休学的学生取消已经获得的国家助学金资格,并由原学院重新评选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学生进行替换,现对取消学生及替换学生予以公示:
学院 | 取消学生班级 | 取消学生姓名 | 原获助 等级 | 取消 原因 | 替换学生班级 | 替换学生姓名 |
轨道交通学院 | 车辆24202 | 袁嘉奇 | 一等助学金 | 休学 | 车辆24303 | 赵丽红 |
公示时间:4月22日--4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替换学生有异议,可至学生事务中心6105室或拨打电话0431-85541038反映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