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各学院学团办:
根据学生工作计划安排,学生工作处以《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评选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
1、先进班集体评选:
(1)按照《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中“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件评选。
(2)评选比例按照在校班级(不包括2017级新生班级)的10%评定,不足1个名额的分院按1个名额计算,共14个,具体名额为:
道桥工程学院:3个、汽车工程学院:2个、管理工程学院:2个、电子信息学院:1 个、机械工程学院:1个、航空学院:1个、轨道交通学院: 2个、国际教育学院:1个、吉刚校区:1个。
(3)申报的班集体需附事迹材料一份,报送事迹材料电子版与汇总表。
2、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按照《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中“三好学生标兵”评定条件评选。
(1)本学年考试课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考查课成绩均为“优”,体育课成绩优秀者,成绩均为一次性通过,不允许有补考;
(2)本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
(3)上一学年无纪律处分。
3、三好学生评选:
按照《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中“三好学生”评定条件评选。
(1)学年考试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者,成绩均为一次性通过,不允许有补考;
(2)本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
(3)上一学年无纪律处分。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按照《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中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评选。
(2)上一学年无纪律处分,各科成绩在及格以上,无补考,德育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校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15%。
(4)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名,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3名,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班长可直接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说明
1、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选,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2、 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需要按照名单顺序附德育考核加分证明材料,加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个人和学院无法出具证明材料的,可由活动组织单位出具。无证明材料不能加分。
3、 上下两学期德育分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提供的附件中公式计算,不得修改公式,德育分计算公式为D=(60+上下两学期加分总和)/2+(100-上下两学期减分总和)/2。
4、校学生组织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负责组织评选,学生处审核。
5、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表彰奖励
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由学校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评审,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处审核后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取消该名额,不予补报。
2、请校团委、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按要求报学生处。
附件1: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汇总表
附件2: 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附件3: 综合测评成绩表(有体育课)
附件4: 综合测评成绩表(无体育课)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