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通知通告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征兵工作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0-13 浏览次数: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学字〔2013〕4号          

                                            

 

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

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将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至夏秋季”的重大决策,全力做好2013年我省高校征兵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完善征兵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各高校要对征兵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完善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教务、武装、宣传、共青团、学生资助及各院系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我厅将把征兵工作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并予以评估。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重点突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组织开展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士兵报告会,同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网络、手机短信、张贴公告等方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要把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纳入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引导大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是崇高追求和光荣义务,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各高校要建立征兵工作的咨询服务专门机构,专职负责接待学生咨询、办理预征相关手续等事宜,继续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积极协调解决学生在征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三、全面组织实施好征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总参谋部的统一部署,今年全国征兵工作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既调整为每年的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开始起运,9月30日征兵结束。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段制定征兵工作时间表和工作流程。目前网上报名已经开始,要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常年挂在学校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完成身体初检,简化工作程序,确保征兵工作有序进行。

    四、在贯彻落实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为全面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大学生入伍参军,我们将在学籍改革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扩大单列计划划定比例,在正常“专升本”录取之外,确保参加报考的退役大学生不低于50%的比例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高职(高专)在校生,服役期间荣获1次优秀士兵奖励的,“专升本”免试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就读;服役期满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原学校应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时,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相应的考试或考核后,可以调到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进一步求学的愿望。各高校要进一步简化学生办理的各项审核手续,及时将各项信息汇总上报,确保入伍、退役的大学生充分感受党和国家的关怀并享受应有的待遇。

    五、做好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的各项政策,凡是政策规定应由学校承担或提供的后续服务工作,各高校要主动热情,服务到位。应该把他们列入当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范围,重点提供就业服务。我厅将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推荐就业、就业手续办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征兵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对全国征兵时间做出的重大调整部署,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我省高校征兵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教育实施细则(暂行)

 

                                  吉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4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  

附件

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学生

退役后免试专升本教育实施细则

(暂行)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及吉林省有关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入伍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专科(高职)学生退役后免试专升本工作,结合征兵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科(高职)学生退役后可以免试专升本的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

12013年及其以后从我省应征入伍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征入伍;

3、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并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含)以上的(进藏兵不受限制)。

4、服役期满的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在校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

12013年及其以后从本省应征入伍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2、服役期满后办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科(高职)学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或在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

3、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并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含)以上的(进藏兵不受限制)。

二、在校生办理复学手续的要求

(一)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回原就读学校复学,由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尽快为其办理复学手续。

(二)大学生退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相关专业复学。

(三)如原学校专科(高职)停止招生的,由原学校按照专科教学计划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如个别辅导等)继续培养,确保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四)如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校复学。

三、办理专升本手续的要求

(一)应征入伍毕业生退出现役两个月内,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免试专升本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教育厅学生处核准后,根据专科(高职)升本科的有关规定,协调安排本科学校,为学生办理免试专升本录取手续。

(三)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后,省级兵役机关将本年度大学生入伍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备案;对申请由专科(高职)升本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各级兵役机关负责对其服役期间是否被评为优秀士兵进行核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规定落实好优抚政策,鼓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