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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及《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学生;

3、在校期间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评审流程


、材料上报

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学办主任签字盖学院党总支章)各一份,每位申报学生详细证明材料(包括附件1及荣誉证明)电子版压缩包、纸质版,证明材料清晰、真实,须经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办主任签字盖学院党总支章确认。

各学院复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128:00将名单汇总到学生事务中心G120室孔鹤处。

、注意事项

1、各学院优先推荐符合2022-2023三好学生标兵条件学生;

2、各学院推荐学生所获奖项须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取得(以证书为准),校级以上多项荣誉,且能提供证明材料

3、组织机构。成立学院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应由主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学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各级评审机构在评审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4、评选。评选工作符合规定的程序,公开、公正、公平,评选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上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及时做出处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行为

5、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需提前准备PPT演讲稿,演讲时长不超过4分钟,由参评学生本人评审现场演讲,不允许代讲及提前录制;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本学期不能同时获得学校专项奖学金以外的其它奖学金。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