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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常宇琦等7名同学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普通奖学金参评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15 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汽车工程学院,汽检21204,学号23222120401,常宇琦,未按学校规定缴纳2021年学费7500元,住宿费500元;

航空学院,空乘19304,学号27051930410,徐向如,2021年6月1日,考试作弊,记过处分;

航空学院,空乘20202,学号27122020219,张宇,2021年6月1日,考试作弊,记过处分;

航空学院,邮轮19301,学号27041930107,陈力源,未按学校规定缴纳2021年学费5500元;

航空学院,邮轮19301,学号27041930114,王东爽,未按学校规定缴纳2021年学费5500元;

航空学院,邮轮19301,学号27041930133,徐兴权,未按学校规定缴纳2020年学费5500元,住宿费800元;

航空学院,空乘20301,学号27052030115,王琪,未按学校规定缴纳2021年住宿费1000元。

不符合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条件,取消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普通奖学金参评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