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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普通奖学金评审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2年春季学期校内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如下:

1我校大一大二大三全日制在籍学生(无校内学习考核成绩不参评),且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文化课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格以上。(包括两年制学生,19级、20级扩招学生)

2、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学院班级在进行校内普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按照班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一等奖学金学期内专业(班级)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30%;二等、三等奖学金学期内专业(班级)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50%

4学期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期所属班级进行奖学金申请。

二、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名额分配。将学校分配的名额向全院学生公开并组织学生申请,不截留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班级总人数3%5%10%,学院可依据四舍五入情况合理分配,不得以其他形式调整名额。

学校给各学院下拨名额原则:按2021年秋季学期各学院有校内学习考核成绩的大一大二大三全日制在籍学生人数占比划拨。(学期转专业学生占上一学期所属学院班级奖学金名额

2、组织机构。成立学院、班级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应由主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班级评审小组应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不参评学生组成。各级评审机构在评审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3、评审。评审工作符合规定的程序,公开、公正、公平,班级评审小组名单及综合测评成绩需在班级内公示,各学院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最终评选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对学生提出的异议及时做出处理,不得出现名额拆分现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奖学金评审的行为

三、相关材料                                        

学院奖学金领导小组、班级奖学金领导小组成立相关文件及评议相关内容、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公示表、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学院进行留存,以备检查学院在填写各种汇总表要求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和学籍系统里信息一致

校内普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4电子版46送至学生处孔鹤,纸质版材料待疫情结束后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G120室。

相关表格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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