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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职责 (学生资助中心、国防教育)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01 浏览次数:

一、本、专科学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以及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二、学校学生工作网络建设和教育部“大学生在线”校园网络通讯站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全校学生维稳工作及学生突发事件处理。

四、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工作规范。

五、违反校纪校规学生处分与教育,以及学生校内申诉的处理。

六、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七、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八、配合各科室做好全校性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受理学生申诉。

十一、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新生接待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建立、管理及有关学生数据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证管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学生参保等日常事务工作。

十四、开展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学院学生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十五、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学生手册》编印工作。

十六、负责全校学生常规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汇总、考评。

十七、负责全校学生各类奖励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学生专业奖学金、专业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八、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受理学生申诉。

十九、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参与学生各种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二十、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管理及使用工作。

二十一、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二、负责部门网站的更新、维护。

二十三、负责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十五、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评审、发放工作。

二十六、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

二十七、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和退役复学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八、负责大学生军事训练,组织实施军训理论课的教学任务;

二十九、做好军民共建相关工作;

三十、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