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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9-30 浏览次数: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加强全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民主法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树立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人民警察意识。

2、培养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把组织大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作为重要工作,努力帮助青年学生学科学、学文化、学实用技术、学专业技术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科技意识和建功立业的本领,为科教兴院作贡献。

3、积极为全院学生办实事、做好事。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青年学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关心青年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特别是关心外出务工人员的“留守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开展助学、助残、助困等活动。  

4、保护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挽救失足大学生。宣传贯彻《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法规,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进青年学生的转化工作和失足大学生的帮教挽救工作,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抵御不良风气的影响。

5、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教育下一代提出建议。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青年学生的愿望、需求和思想状况,把握这个年龄段青年的心理特征,科学分析新形势下青年教育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了解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青年工作的建议。   

6、加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工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上级关工委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促进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