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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征兵政策​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31 浏览次数:

                      

    2016年网上兵役登记报名已开始

    为便于适龄青年应征,全国征兵网于2月1日开通,广大适龄男青年可登录该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征集年龄和条件

  男性年龄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女性年龄条件,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应征报名的基本身体条件为:男性身高4000px以上,女性身高3950px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视力标准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

    征集办法

    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适龄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女青年不进行兵役登记,可直接应征报名)。男兵征集由学校配合区武装部组织实施,女兵征集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光荣义务。对应征入伍、积极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及家庭,国家和社会给予各种优待。

        政治有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军人享有多项优先权利,归纳起来主要有:1)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2)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票、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3)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保留。4)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建立并实行对军人家庭挂光荣牌和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制度。征集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资收入且生活困难的,应优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发展有助力

    1.优先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2015年初级士官,下士工资起点为3200元,中士为4100元)。

    2.报考军校。入伍后,文化基础好的大学生,当兵第二年可报考各类军事院校。大学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

    5.退役后报考公务员享受优待政策。从2013年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政策;在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中,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我省基层政法机关用人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招考计划比例,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可优先录用。

    6.退役后学历升级优待。主要包括: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我省为50%。3)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服役期间荣获1次优秀士兵奖励的,即可专升本免试入读普通本科。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可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前已被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经济有收益

    适龄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在经济上的收益主要有8个部分: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实行“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2016年我省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领取51500元)。对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的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按10%增发,荣立三等功的按5%增发,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

    2.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区)政府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每年4500元发放,士官在义务兵发放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

    3.义务兵津贴。按平均水平计算,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650元左右,第二年为每月750元左右,2年的总津贴费约有16800元。

    4.一次性退役金。从2011年开始国家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为4500,两年合计9000元。

    5.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和保险(伤亡保险、医疗保险),平均2840元左右。

6.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补偿代偿学费,每学年最高8000元。

7.养老保险。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后,合计有16520元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8.大学生退役奖励金。今年开始,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由批准入伍第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每人160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综上,我省普通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获得约145700元经济收益,为退役后创业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创业有扶持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实行优惠待遇,1.创业补贴。对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按其收纳就业人数,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2.小额担保贷款。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申请5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标准发放贷款;3.税收减免。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4.优先入住青年创业园。具有成熟创业项目的退役士兵,可优先入住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创业园创办企业。5.免费教育培训。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1年内的,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